大妈为跳广场舞,用铲车铲走轿车腾地,这样做是违法的吗?
这时候需要一帮黑势力拎着搞吧钢管冲进停车场,喊一句,谁铲的车,完了看见音响就砸。有一部分为老不尊的大妈们,你***律她耍无赖,你讲人情她耍无赖,你讲道德她耍无赖。你耍无赖,她就服了。
大实话:大妈们为了跳广场舞可以说是下了血本了,不过,这种行为已经是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了。
最近,江苏南通的许先生发现商场门口的停车位上写着“晚上7点到9点在此跳舞,请勿泊车,谢谢配合”。因为这是商场合规的停车位,所以许先生就没多想。可是没想到,许先生去开车时却发现自己的车子已经被人用铲车挪到了停车线外边,并且正有一群大妈在停车位上跳舞。
说真的,仔细回想这几十年来,发现一些大爷大妈们真的是对跳舞有着迷之情感。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三是年前,有这么一群年轻人,烫着爆炸头,穿着喇叭裤,背着收录机,没事就在大街上开始跳舞,当时也是受尽无数人指责,并且也是严重的扰民,不过,这些人仍旧是不为所动,依旧我行我素,当时这是叫迪斯科。而到了30年以后,又出现了一批喜欢跳舞的老年人,每天晚上或者清晨就开始在小区的空地上或者广场,有时候甚至是篮球场上开始跳舞,这就是我们熟知的广场舞。
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你会发现,其实这是同一批人,这群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就是30年前那批跳迪斯科的年轻人。并且,你也能注意到,在迪斯科和广场舞流行期间,确实有将近20年左右时断层,毕竟,广场舞问题也就是最近四五年开始出现的。中间这20年的断层就是因为这些人到了中年需要赚钱养家,没空跳舞。现在老了,退休了,又闲的没事,所以就重操旧业了。所以,这真的可以说不是人老了要跳舞,而是要跳舞的人老了。
然后,从法律上来说,大妈们的行为已经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从停车位的功能属性上来说,停车位只有一个功能,那就是用来停车的,没有人停车的时候你在哪儿跳舞可以,但是,只要有人来停车了,跳舞的人就要挪地方。这叫分清主次。但是,反观大妈们的行为,人家已经是把车停在车位上了,但是,为了自己方便跳广场舞,竟然花钱找铲车把人家的车子挪到停车线外边,这未免也太肆意妄为了。并且还若有其事地在地上贴了个貌似正规的提醒告示牌,套路还不少。
中国大妈已经是个祸害了,没事碰个瓷,拿着老年卡公交上早晚高峰跟上班族学生挤车,公交上强制人让座,一不小心坐过站了打司机抢方向盘,到家了强占地方跳广场舞,重点是穿的非常恶心,一群老太太穿个***短裙,真服了。
为自己跳广场舞用场地,直接调用铲车把一辆汽车堆到路边,这种行为已经可以算得上是一种违法行为了,首先应追究那名铲车司机的责任,无论谁指使,都涉及了侵犯他人私有财产权益,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应给予严惩!
大家先看下***描述:
跳舞健身属于个人爱好,只要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自然无可厚非,可因为自己的爱好,却让他人给让地方,并且还理直气壮的贴出禁止停车的标语,这种行为本就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表现,也是不被大众所认可的行为。
用铲车强行将车挪走,与正规清障挪车方法完全不同,极有可能对车体造成伤害,这种伤害也可能造成驾驶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这种行为等同于犯罪,因为极可能对车主及他人生命造成威胁,后果不可估量,所以对于这种当事人的做法必须通过法律给予严惩。
可能跳舞者并指使铲车的人家里比较有钱,能够在城市内调动铲车的人最起码也与建筑施工有关联,甚至可能有背景,但有钱有背景就可以肆意妄为吗?希望有关部门对该类***加以重视,还大众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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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的行为是违法的。
不知道是广场舞的魅力太大,还是大妈们太执着。她们为了抢占跳舞场所,曾经和青年人抢占篮球场甚至不惜大打出手,曾经面对小区居民的投诉依然故我开足大喇叭。这次大妈们的行为更厉害了,她们为了占用商场前面的停车场,雇佣铲车铲走轿车腾地方,而且还不忘自制一张警示牌粘在地上。
不过,这次大妈们的行为真的有可能触犯法律。
1,据媒体报道这个停车场是在一个商场前的空地,有正规的停车位。那么,大妈们私自占用这块地方的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
2,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大妈们雇佣铲车铲走停车位的轿车,如果因此造成轿车损伤破坏,那么大妈们显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大妈们把轿车移出停车位,造成了“不当停车罚款”,那么这个责任也应该由大妈们承担。
3,大妈们私自制作警示牌的行为也是极其荒谬的。“晚上7~9时在此跳舞,请勿泊车,谢谢配合!”如果大妈们不是这块场地的所有者,她们根本没有权力要求别人所谓的“配合”。
当然,如果大妈们没有因此造成其他损失,只能对她们进行批评教育,也谈不上违法。不过,如果在此期间造成了车主的损失或者发生***,那么大妈们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